首页  > 政策法规

政策法规

SERVICE

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广实施《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》的通知

2011-12-14

教体艺厅〔2010〕8号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、体育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、体育局:  
    为继承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,丰富大课间体育活动内容,教育部、国家体育总局共同创编了《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》(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),决定自2010年9月1日起在全国普通中小学校(含特殊教育学校)、中等职业学校中推广实施。  武术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瑰宝,是中小学校体育教学的重要内容,武术教育对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、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具有积极作用。各地教育、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实施《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》的重要意义,认真做好《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》的宣传、培训、教学等推广和实施工作,促进武术教育工作和阳光体育运动深入、持久开展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
教育部办公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 
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                     
二○一○年八月二十三日

全国服务热线:

0571-85060372
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省体育局大楼

邮编:310004

  • 微信

  • QQ