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指导单位:浙江省武术协会
二、主办单位: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
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人民政府
杭州市萧山区武术协会
三、承办单位:杭州市萧山区武术协会瓜沥分会
杭州市龙牙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
四、协办单位:杭州市义咏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五、比赛时间与地点
(一)比赛时间:2019年8月23日-25日
(二) 比赛地点:杭州市萧山区瓜沥文体中心体育馆【2022年杭州亚运会武术主场馆】
六、竞赛项目
(一)单练项目:小念头、寻桥、标指、基本功自选套路、木人桩、八斩刀、咏春双刀、六点半棍
(二)对练、双人项目:小念头、寻桥、标指、黐手、基本功自选套路
(三)集体项目:小念头、寻桥、标指、黐手、基本功自选套路、木人桩、八斩刀、咏春双刀、六点半棍
(四)对抗项目:常规对抗项目、单黐打项目、双黐打项目
七、参加办法
(一)每队参赛人数
每个参赛队伍可报领队、教练若干,运动员须5人(含)以上,男女不限。境内不接受个人报名(国外、港澳台除外)。
(二)随队裁判
参赛运动员达10人(含)以上的队伍,可报随队裁判1人。随队裁判年龄在55周岁以内,随队裁判需有咏春或其他武术项目执裁经验者(含跆拳道、空手道等),能操作电脑。有裁判和组织能力的骨干,且身体健康,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。随队裁判须取得WWC赛事裁判员培训合格证书并经过组委会确认后,需缴纳600元会务费,其路费自理(随队裁判不能兼报领队、教练和运动员),方可作为本次大赛裁判,吃住由组委会统一安排。
(三)志愿者裁判
取得WWC赛事裁判员培训合格证书者可申请本次比赛志愿者裁判,经本次WWC赛事组委会审核确认的志愿者,接到通知书后(短信或纸质通知书),自交600元会务费汇入组委会账号,其往返路费自理,吃住由组委会统一安排(志愿者裁判不能兼报领队、教练和运动员;志愿者裁判申请表,详见附1)
(四)运动员报项规定
1.每位参赛运动员至多填报4个项目。
2.集体项目可报数量根据人数确定,以10人为倍数,10人以内可报1个团队项目,20人的队伍可报2个团队项目,以此类推。
3.团队项目人数不少于6人。
4.个人全能:凡个人报拳术、器械合计3项单练者,则可计算个人全能成绩(不包括对练、对抗和集体项目)。
5.总团体:凡代表队中个人全能人数达6人(含)以上,则可计算总团体成绩。
(五)运动员年龄、健康状况均由各代表队自行审核,以报名单上盖章或负责人签字后,作为确认依据。如因年龄不实,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竞赛资格。竞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伤病等,均由各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,费用自理。参赛人员均须签署《责任声明书》。《责任声明书》每队1份,并在报名时上交,凡未签署的选手不能参赛(18岁以下人员还应有监护人签名;《责任声明书》,详见附件2)。
(六)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好比赛期间的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”,未办理者不能参赛。凡委托大会办理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”的,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委托保险;凡自行办理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”者,报名时须同时提供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》复印件,其他医疗保险等均属无效。凡已由学校团队做了意外保险的学生,必须由保险公司出具保险期内的团队名单保险原件复印件。
(七)参加对抗赛的运动员必须出具报到之前15日内县级以上医院的(包括脑电图、心电图、血压、脉搏)的健康证明。
八、竞赛办法
(一)本次大赛为套路赛和对抗赛两项比赛。
(二)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12年审定的《传统武术竞赛规则》及本赛程的有关补充规定。
(三)套路赛分别按照年龄、性别及派系进行分组,对抗赛根据年龄、性别、体重进行分组。
套路赛项目年龄分组
1.幼儿组:六岁以下(2014年1月1号后出生)
2.少儿组:
A组:6 ~ 7 岁(2012 年至 2013年间出生)
B组:8 ~ 9 岁(2010 年至 2011 年间出生)
3.少年组:
A组:10 ~ 12岁(2007年至2009年间出生)
B组:13 ~ 15岁(2004年至2006年间出生)
C组:16 ~ 18岁(2001年至2003年间出生)
4.青年组:
A组:19 ~ 21岁(1998年至2000年间出生)
B组:22 ~ 24岁(1995年至1997年间出生)
C组:25 ~ 27岁(1992年至1994年间出生)
D组:28 ~ 30岁(1989年至1991年间出生)
5.成年组:
A组:31 ~ 34岁(1985年至1988年间出生)
B组:35 ~ 38岁(1981年至1984年间出生)
C组:39 ~ 42岁(1977年至1980年间出生)
D组:43 ~ 46岁(1973年至1976年间出生)
E组:47 ~ 50岁(1969年至1972年间出生)
F组:51 ~ 54岁(1965年至1968年间出生)
G组:55 ~ 58岁(1961年至1964年间出生)
H组:59 ~ 62岁(1957年至1960年间出生)
对抗赛项目分组年龄划分
1.少儿组:
A组:6 ~ 7 岁(2012 年至 2013年间出生)
B组:8 ~ 9 岁(2010 年至 2011 年间出生)
2.少年组:
A组:10 ~ 12岁(2007年至2009年间出生)
B组:13 ~ 15岁(2004年至2006年间出生)
C组:16 ~ 18岁(2001年至2003年间出生)
3.青年组:
A组:19 ~ 21岁(1998年至2000年间出生)
B组:22 ~ 24岁(1995年至1997年间出生)
C组:25 ~ 27岁(1992年至1994年间出生)
D组:28 ~ 30岁(1989年至1991年间出生)
4.成年组:
A组:31 ~ 34岁(1985年至1988年间出生)
B组:35 ~ 38岁(1981年至1984年间出生)
C组:39 ~ 42岁(1977年至1980年间出生)
D组:43 ~ 46岁(1973年至1976年间出生)
E组:47 ~ 50岁(1969年至1972年间出生)
对抗赛项目重量级划分
18公斤以下公斤级、18级、 20公斤级、22 公斤级、24公斤级、26 公斤级、28公斤级、30公斤级、32公斤级、35公斤级、38 公斤级、41公斤级、44公斤级、47公斤级、51公斤级、56公斤级、60公斤级、65公斤级、70公斤级、75公斤级、80公斤级、85公斤级、85 公斤以上级
(四)各竞赛的名次按照区域划分:
1.中国大陆
2.各国及港澳台地区
(五)各项比赛的时间规定
1.单练项目和对练(双人)项目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,但不少于1分钟。
2.集体项目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,但不少于3分钟。
3.完成套路时间超出或少于规定,按照竞赛规则相关扣分细则进行扣分。
4.对抗赛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,比赛2分钟,局间休息30秒。
(六)各项比赛的相关细则
1.对抗赛中禁止使用非咏春的技术,若有违反将按照竞赛规则相关扣分细则进行扣分。
2.对抗赛所报级别若只有一人报名,允许上升一个级别,进行比赛。
3.所有集体项目均要求有队形图案的变化,音乐与内容、节奏的统一,创编具有思维、情景、动作、音乐、服装融为一体的咏春艺术表演项目。
4.集体项目内容、形式不予限制,可将咏春动作与其他武术元素结合;体现团队整齐度、视觉效果和团队精神,原则上咏春动作占比70%以上。
5.集体项目上场人数不得少于规程规定的人数,每少一人,按竞赛规则相关扣分细则进行扣分。
6.集体项目可跨年龄组参赛,以所报运动员的平均年龄确认年龄组别(不分性别)。
7.配乐
(1)集体项目必须伴奏无伴唱的纯音乐,如不合要求,按竞赛规则相关扣分细则进行扣分。
(2)比赛音乐一律使用U盘录制(单独一首曲目),比赛时各队必须派1人到本场地播放音乐处负责指挥播放。
(3)单练项目和对练(双人)项目,对抗项目不能配乐。
(七)服装及器械要求
1.参赛运动员服装、器械自备。
2.须穿符合运动特色、民族特色、时代特色和项目特色的武术服装、武术鞋比赛;不允许赤背、或穿戴宗教、戏曲化色彩的服饰上场,如比赛服装不符合要求,按竞赛规则相关扣分细则进行扣分。
3.对抗赛运动员需自备五指手套、护肘、护脚、护裆,护头和护胸由大赛统一安排(护具佩戴完整方可上场)。
(八)个人全能、总团体计分办法与同分处理。
1.个人全能计分办法:
(1)全能成绩计算方法:个人以3个单练项目(必须包含拳术和器械)成绩之和计算,得分最高者为冠军,次为亚军,余类推。
(2)全能成绩如遇同分时,则以计算全能成绩的3个项目中获第一名多者列前;再同时,以获第二名较多者列前,余类推。如仍相等,则以参赛项目中最高得分高者列前;再同时,以获次高得分高者列前;余类推。如仍相等,则以拳术单练项目得分高者列前。如仍相等,则以参赛全部项目中(包括3项以外的单项参赛项目)获第1名多者列前; 再同时,以获第2名较多者列前,余类推。如仍相等,则以参赛项目数(含全部参赛项目)多者列前。如再相等,则以选手本人抽签决定名次。
2.总团体成绩计分办法:
(1)总团体成绩计算方法:以代表队中10位最高个人全能成绩之和计算。得分最高者,为总团体冠军,次者为总团体亚军,余类推。
(2)总团体成绩如遇同分时,则取计算团体分的10人中单项获第一名项目数量多者为冠军;再同时,以获第二名多者为准,余类推。再同时,则以各代表队派代表抽签决定。
九、录取名次及奖励
(一)单练项目和对练(双人)项目分别按年龄组、性别、项目类编号参赛人数的前30%为一等奖、40%为二等奖、30%为三等奖,分别颁发金、银、铜奖章及名次证书。
(二)对抗赛按年龄、性别和公斤级进行单败淘汰赛制,分组录取前6名,前三名分别颁发金、银、铜奖章及名次证书,第4至6名颁发名次证书。
(三)集体项目:
1.集体项目不分区域、不分性别、按年龄组别,录取前6名,颁发奖牌和证书。
2.凡代表队运动员达15名(含)以上,将颁发“特别贡献奖”奖牌。
(四)凡在比赛中能遵守赛场纪律,比赛作风端正,尊重对方,尊重裁判,尊重观众,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,奋力进取,顽强拼搏,赛出水平,赛出风格。胜不骄,败不馁,成绩卓越的参赛代表队领队、教练员,运动员由各代表队提名,经竞赛监督委员会和专家组确认授予最佳运动队、最佳领队、最佳教练员和最佳运动员称号,并颁发证书。
(五)对在执行被判工作时做到严肃,认真、公正、准确,有责任心的裁判员,由裁判组和代表队推荐,经竞赛监督委员会和专家组确认,授予最佳裁判员称号,并颁发证书。
(六)凡报名参加大赛的代表队人员,均发给大赛纪念品。
(七)个人全能大奖
1.个人全能不分区域,不分组别,按性别分别录取前6名,第1至第3名,颁发奖金、奖杯、证书;第4至第6名,颁发奖金、证书。
2.个人全能大奖奖金:冠军获人民币800元,亚军获人民币600元,季军获人民币500元,4-6名获人民币200元。
(八)总团体大奖:
1.总团体大奖:总团体不分区域、不分性别、不分年龄组别,录取前6名。第1至3名颁发奖金、牌匾和获奖证书,第4至6名颁发奖金、牌匾和获奖证书。
2.总团体奖金:冠军获人民币3000元,亚军获人民币2000元,季军获人民币1000元,第四名至第六名各获人民币500元。
十、相关费用
(一)报名费:所有代表队、报名人员(含领队,教练及随队人员)均须缴纳报名费,每位人民币200元。
凡报名运动员人数(不含教练、领队)达10人(含)以上的团队,可免任何1人的报名费;运动员人数达20人(含)以上,可免2人报名费;以此类推。
(二)参赛项目费
1.单练、双人、对练、对抗项目每位每项人民币100元(已报两个项目的,第三个项目开始每项50元,每人限报四项)
2.集体项目每位每项收取人民币50元
(三)委托保险费
委托保险费:委托大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选手,保险服务费人民币20元(请在报名时“委托保险”栏内打“V”)。
(四)随队裁判员会务费:符合规定可报随队裁判1人的代表队,经审核确定的裁判员,每位自交部分会务费人民币600元(食宿均由大会统一安排),路费自理,其它不足部分全部由大会补贴。
十一、报名及报到
(一)本次比赛报名一律在http://bm.5u5s.com/login.aspx?SSID=49上“第二届WWC实战咏春拳大赛报名管理系统”中进行网络注册报名,不接受纸质或电子邮件或传真报名,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8日17时截止,本次比赛参赛人数限定800人,满800人后报名提前截止。
(二)报名截止日后2天内将:①运动员身份证明复印件(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护照、任选其中之一则可)②《责任声明书》(附件2)③报名费、参赛项目费和委托保险费的汇款单据复印件(也可以微信发送图片后,此项可以不复印)④ 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”单据复印件(自己办理保险者必须交,委托大赛保险者免交)⑤健康证明(50周岁及以上的运动员和所有参加对抗赛的运动员须上交),并快递邮寄至组委会,否则取消报名资格。
(三)更改报名内容的处理
1.报名后,在报名截止日前各参赛队均可修改报名内容。
2.报名表报出后,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改动内容,务必在2019年8月10日以前递交书面申请,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。每更改一项内容(包括项目号、套路名称、姓名、性别年龄组别等)手续费为人民币100元(以邮件形式递交“更改申请”和“手续费汇款凭单复印件”的时间为准)。2019年8月13日17时后不受理更改申请。
(四)退赛的处理:2019年8月15日17时以前因故不能参加比赛者。凭书面申请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,组委会可将参赛项目费,委托意外伤害保险费全款退还(报名费除外)。但此日期后因故不能参赛者所有费用概不退还。
(五)各代表队最佳运动队、最佳领队、最佳教练员和最佳运动员提名推荐表最迟须在8月10日以前交到大赛组委会邮箱,过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(六)报到时间、报到地点将另行通知。
(七)各代表队食宿不作统一安排,由运动队自行联系解决。也可选择由大会协助安排住宿,凡要求由大会安排住宿的代表队须提前10天(2019年8月13日17点前)与会务组联系(联系电话15348390231;15397150717;0571-83683688联系人:刘霞芳)。并预缴住宿费。凡已委托会务组订房的代表队,如因故提出退房者,均应承担实际产生的房费损失。
比赛中用餐,由组委会协助联系正规的有资质快餐公司提供大赛期间的快餐供应,凡需要订购快餐的代表队,可在报名时直接购买餐券。本次比赛当天不再售票(特别提醒)。
(八)领队、教练联席会时间另行补充通知。
(九)为使报名报项准确无误,组委会接到各队报名表后将随时与各队沟通。核对报名表内容。希望各队报名时详细填写联系人姓名、地址、电话、手机微信号和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。
(十)对抗赛运动员称重时间、地点另行补充通知(不参加称重的对抗赛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)。
(十一)报名材料发往地址和联系方法:
单位:WWC实战咏春拳大赛组委会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200号华瑞汇金中心C座五楼
邮编:311202
电子邮件:wwcleague@163.com
赛事咨询联系人:刘霞芳(手机号同时也是微信号,领队、教练必须添加,方便沟通,大部分通过微信群发)
手机: 15348390231;
座机:0571-83683688
(十二)报名费、参赛项目费、委托保险费或食宿预付款汇款方式(任选一种):
1.支付宝转账(备注参赛队名及联系人联系方式)
支付宝支付账号:769600490@qq.com
支付宝支付二维码:(详见附件二维码)
2.从银行汇款至下面地址填写:
转账用户:邱桂骥
开户行: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
账号:622858 019906 3963002
联系方式:18606516268
(款汇出后请发短信告知参赛队名、联系人联系方式、汇款时间、汇款金额及汇款单号至手机15348390231 核实,联系人:刘霞芳)
十二、其他
(一)国外及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参赛人员经费
本规程中所列各项费用均属中国大陆地区参赛人员的费用。世界各国和港澳台地区结算费用和统计表。(详见附件3)
(二)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1.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2.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,另行通知。
(三)对大赛有赞助需求,可以联系组委会,联系人:刘霞芳 15348390231
(四)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(五) 本规程解释权归WWC实战咏春拳大赛组委会。
附件1--2019年第二届WWC实战咏春拳大赛志愿者裁判报名表.docx
附件3--境外代表队参加2019年第二届WWC实战咏春拳大赛.docx